为加快推进厦门豪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利公司”)100%股权挂牌转让,提高成交率,实现出售豪利公司100%股权的最大价值,兹向意向购买客户发布公告如下:
一、凡有意向购买豪利公司100%股权的客户,可在本公告发布后,从2019年5月8日08:00起至截止日前向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城公司”)缴交人民币(币种,下同)500万元竞买意向金以争取获得与转让股东(百城公司和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竞买意向协议书》的签约资格。
1. 豪利公司100%股权的基本信息详见附件1。
2.《竞买意向协议书》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除需填写的空格部分内容外,获得签约资格的客户与转让股东不得对《竞买意向协议书》条款进行修改;
二、签约资格的确定规则
1.转让股东将以本公告期内500万元竞买意向金的到账时间作为确定意向购买客户签约资格的依据,即最先缴交500万元竞买意向金到指定账户的客户将获得签约资格。本次公告只选择一家意向购买客户签约。
500万元竞买意向金的缴交方式:转账
转账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人名称: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收款人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东区支行
收款人账号:4100023809200001658
意向购买客户在完成500万元竞买意向金的转出手续后的二个工作日内务必将转账情况和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书面通知到百城公司。
2. 已获取签约资格的意向购买客户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股东签订《竞买意向协议书》,不得反悔。
三、《竞买意向协议书》签约资格通知和签约时间
转让股东百城公司将于本公告截止日后将《竞买意向协议书》签约资格确定结果和《竞买意向协议书》签订时间通知到获得签约资格的意向购买客户。
四、竞买意向金的返还
1.如转让股东与获得签约资格的购买意向客户签订了《竞买意向协议书》,则签订了《竞买意向协议书》的购买意向客户所缴交的500万元竞买意向金将依《竞买意向协议书》的约定返还。
2. 获得签约资格的竞买意向客户,如未在百城公司通知的签约时间内与转让股东签订竞买意向协议书的,转让股东有权直接没收其所支付的全部竞买意向金人民币500万元作为违约损害赔偿,该意向购买客户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要求转让股东退还上述被没收的竞买意向金。
3.未获得签约资格的其他竞买意向客户所缴交的竞买意向金,将在本公告截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本公告截止日期为:2019年5月9日18:30
附件1:《豪利公司100%股权转让基本信息》
附件2:《竞买意向协议书》(模板)
(如需咨询,请与我司叶小飞联系,联系电话:15860761998)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厦门汇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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