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工程管理部在厦门收费站田厝综合管理区举办新《安全生产法》培训班,邀请市公路局安质处范洪祥处长为学员讲授新法知识。来自各项目部、子公司全体安全员、主要在建工程项目监理单位的安全专监、施工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和专职安全员共60多人参加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是党中央依法治国方略在安全生产领域的重要体现。具有六个方面的重大变化,一是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立法思路;二是强化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立法理念;三是将全社会安全生产基本法、各行各业的法律规范作为调整范围;四是强化预防治本,重在预防,关键在治本;五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六是加大安全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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