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基础大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决战阶段基础大排查工作的意见(厦基础排查办【2017】11号)》文件及市国资委、市园林局等相关部门会议精神,结合近期我司与市交通局等相关部门签订的《重大活动期间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书》(下称《责任书》)及公司重点工作安排,8月以来,我司党委、纪委切实贯彻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批示,围绕重大活动前重要工作、关键节点准备情况,继续开展专项督导、监察,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及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相关要求。
常抓不懈,加强沟通,切实履行《责任书》各项责任义务
8月4日,督查组针对《责任书》各条款履职尽责情况,特别是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强化危险源监控巡查及做好应急值守工作等日常管理工作要求,对分子公司及部分在建项目进行了督查。
在百城建材公司五通砼搅拌站,督查组重点检查了站内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针对重大活动所做的危险源巡查、应急物资储备及人员值守等工作安排情况;在同集路、官浔立交、海翔大道(翔安段)等已通车未移交项目,督查组对项目的移交工作推进情况,危险源排查情况及针对危险源开展的沟通及临时处理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并针对各重要节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五通砼搅拌站要做好重大活动期间的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工作,确保重要资料、危险物资得到妥善、安全保管,值守人员应根据砼产量及时调整,确保管理有序、程序完整;各道路辖区建管部应立即完善危险源,特别是未完善路口、调头区等关键部位的临时交通安全设施,加强与辖区相关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形成合力,尽快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道路安全设施,尽快实现项目移交管养。
江兵书记强调,各部门、各建管部/项目部、各分子公司要切实履行《责任书》各条款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从管理制度、人员安排、物资储备等各方面全面保障安全生产工作,同时,要加强有效沟通,做好记录留存,站在建设“美丽厦门”、保障重大活动的角度,与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早日完善项目建设,实现工完账清,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保重点,保核心,切实落实“三个清单”销号制度
8月11日,督查组对环岛干道、集美大道、G324等重大活动关键线路安全维稳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的督查。在环岛干道,督查组要求负责该项目代建工作的百城交通公司要克服该项目永久用电通电迟的困难,确保消防设备在8月20日前完成安装调试,同时,要主动与消防部门进行沟通,分清工作界线,明确管理责任,另外,还要加大与厦大白城1#、5#、6#楼拆迁户沟通,做好疏解工作,落实安全维稳责任;在轨道一号线集美大道站提升改造工程和G324市政化工程(集美段)施工现场,督查组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提出了详细的要求。
随后,督查组来到田厝综合管理区二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梳理目前我司管理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维稳方面问题,建立问题、责任、销号“三个清单”。陈智勐纪委书记在会上要求各参会部门,目前正值重大活动临近、十九大召开在即的关键节点,公司各部门、各建管部、项目部要高度重视安全、维稳工作,及时处理、加强沟通、相互配合,把安全、维稳工作做细、做实、做好。江兵党委书记在会上强调,公司上下应高度重视安全维稳各项工作,要转变观念,牢固树立“保重点、保核心”意识,坚持“万无一失,一失万无”的最高标准,要明确责任,针对“三个清单”所列问题,抓紧整改落实,做好应急防范措施;要以点带面、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问题摸排工作,程序上严谨、措施上到位,全面把控经营管理全过程,保证重大活动及十九大期间各项管理工作有序、安全。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强化落实主体责任
8月18日,督查组对运元机械厂房、新正纺织厂房等公司持有固定资产的出租安全管理情况及环东海域片区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了督查。
在督查过程中,督查组发现运元机械厂房存在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承租单位消防、安保意识差,相关设施配备不到位,督查组现场对相关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在环东海域美山路项目,督查组详细了解了项目进展及工程款、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并要求环东海域建管部做细做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全面深入排查隐患点,切实保证“重大活动”期间辖区项目稳定。
陈智勐纪委书记从建立督查机制的角度,对各部门、各单位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各部门、各单位不仅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到立行立改,还要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隐患,不留死角,切忌讲形式、走过场,要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形成滚动排查机制。江兵党委书记进一步强调,“重大活动”临近,各部门、各单位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为公司安全平稳发展提供持续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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